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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仓储合同范文锦集7篇

时间:2021-01-25 09:25:27 本站 点击:267

关于仓储合同范文锦集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仓储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仓储合同范文锦集7篇

仓储合同 篇1

  保管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存货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堆藏及保管仓储物订立仓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将所有后开标示记载物品寄托与甲方营业______仓库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二条甲方保管寄托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加保管,并随时注意查明保持该仓储物及原状完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所规定的下列保管费目表,计算支付保管费与甲方的义务。

  价目表(略)

  第四条前条保管费支付时期约定每月______日,乙方应支付该月份保管费与甲方一次。

  但仓库内堆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灭失败仓库契约消灭的,甲方得就其已为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数计算请求保管费,乙方决无异议。

  第五条甲方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包装费代垫的税捐保险费或凡属维持原状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费用,甲方得向乙方请求偿还。

  但以其确有切实必要依本契约应由乙方负担,而情况紧急一时无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为限。

  第六条乙方对仓储物除于寄托时,非因过失而不知仓储物有发生危险

  第七条本契约终了后甲方即无继续堆藏及保管仓储物的义务,而应将寄托物返还于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但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应即返还仓单与甲方,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拒绝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当期限请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将寄托物付诸拍卖。

  第八条甲方依前条规定行使拍卖权,就寄托物拍卖其所得分,扣去因拍卖所生的费用及保管费及甲方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田,以及因迟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费用,如有剩余甲方应将余额交付于应得之人。

  第九条甲方因仓储物的性质或瑕疵所生损害的赔偿以达清偿的目的,对于仓储物可行使留置权。

  第十条甲方对于寄托物堆藏自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责,如就其所保管仓储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除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应为自己保管仓储物,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仓储物。

  第十二条甲方未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亦非习惯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者,对于寄托物因此所受的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保管期间经双方约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前项期间内甲方不得任意请求移去仓储物,但甲方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为堆藏保管时,虽在期间中亦可随时请求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条保管期间届满后甲方应将仓储物及其所生孳息一并返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五条甲方返还仓储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仓库所在地为之。

  但寄托物如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转使第三人代为保管的,得于仓储物的现在地返还。

  第十六条甲方在保管期间如有第三人就寄托物对甲方提起诉讼,主张寄托物系其所有而对甲方诉请返还或就寄托物为假扣押假处分的执行时,甲方有应即时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对于仓库堆藏的仓储物发生霉烂、发酵、蒸发变质等有减少价格之虞时,应有从速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对于前二条危险通知的义务如怠于履行、致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序维护权利因此所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之责。

  第十九条甲方因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请求,应许其检点仓储物使其可查悉仓储物的现状以防止其损坏灭失或其他减少价格的危险,亦应允许其摘取样本,甲方绝无异议。

  第二十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同时应由仓库簿填发仓库交付乙方收执。

  第二十一条前条仓单如遗失、被盗或灭失时可请求补发。但应先由乙方或仓库单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序宣告其原填发仓单为无效后,始得请求补发。

  第二十二条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于仓单填发后认为有将仓储分割为数部分以便分别处分的必要者,甲方自当应其请求为之分割换发各该部分的仓单,但原仓单同时由持有人交还甲方收回。

  前项分割仓储物及填发新仓单的费用由请求人负担。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除寄托物灭失保管期限届满,或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致给付不能解除条件成就解除权及撤销权的行使等一般法律行为的消灭原因而归于消灭外,在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均值得随时终止契约而请求返还寄托物。

  寄托物标示(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仓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矿产品物流业务的代理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甲方正确之报关后单证及相关单证给乙方,并保证货运托单及其它相关单据的内容与实际货物一致。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以及优质的服务。

  3. 乙方对已签收之甲方单证文件及相关业务负有保管和保密责任,不得遗失和泄密。

  4.甲乙双方以双方确认的运价为收费依据,且需在实际操作前后互相确认,货物装运后双方一般不接受价格变动,非预见性额外费用的收付除外。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单证及时办理三检、理货、提货(提箱时必须回笼所有的商检过磅单)、运输、拆箱、还箱等工作。

  6.运输及拆箱还箱费以及打单和代办费:¥600/20GP、理货费:¥40/20GP、动卫检费:¥50/20GP、过磅费:¥50/20GP、港杂费¥200/20GP、坏污箱费:¥100/20GP(无论是否产生)以上之费用如果是仓库垫付费用,乙方可以凭发票和单证正本及时向甲方报销,其余费用两个月凭发票支付。如由于甲方的责任造成的原因而造成港口及船公司超期(堆存费、滞箱费)费用由甲方承担。

  7.进/出库费:¥10/吨(包括装卡车进出)。

  8.仓储费:¥.020/天、吨,进/出库过磅费各¥0.80/吨,免堆20天。

  9.乙方代甲方在仓库货物的所有权和流向。甲方加盖放货专用章的书面放货指令为唯一放货指令。无甲方指令,不能向任何人放行部分或全部货物。乙方负责赔偿因擅发、混发、串发、错发货物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货物的流失、盗窃,如遇发生,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及相关责任。粉矿应及时加盖。

  10.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凭商检重量及时安排进货及出货,进/出库单证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11.乙方应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每月与甲方有关人员核对存储数量,乙方管理不当造成货物损失、被盗则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责任及全部损失。

  12.各条款也同样适用于委托乙方代理的其它仓库。

  13.《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的全部条款,除本协议另列事项外,并入本协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除,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纠纷和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仍未能解决,应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审理。

  14.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日期起自动生效,协议有效期限为上年,在协议期满,若甲乙双方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上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书面通知另一方中止本协议,但不影响双方业已发生的委托事务的处理。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于 年月日 签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签字:周显威 乙方签字

  地址: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仓储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

  第一条仓储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仓储物名称

  品种规格

  性质

  数量

  质量

  包装

  件数

  标记

  仓储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

  第六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储存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条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与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第十四条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存货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存货人

  存货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保管人

  保管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______等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设计费人民币______ 元,(大写:______元整)。

  2、乙方将设计制作正式稿及电子文档交付甲方时,甲方需付设计费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______元整)。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以彩色打印稿和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仓储合同 篇4

  保管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存货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堆藏及保管仓储物订立仓库契约条 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将所有后开标示记载物品寄托与甲方营业______仓库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二条 甲方保管寄托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加保管,并随时注意查明保持该仓储物及原状完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所规定的下列保管费目表,计算支付保管费与甲方的义务。

  价目表(略)

  第四条 前条 保管费支付时期约定每月______日,乙方应支付该月份保管费与甲方一次。但仓库内堆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灭失败仓库契约消灭的,甲方得就其已为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数计算请求保管费,乙方决无异议。

  第五条 甲方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包装费代垫的税捐保险费或凡属维持原状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费用,甲方得向乙方请求偿还。但以其确有切实必要依本契约应由乙方负担,而情况紧急一时无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为限。

  第六条 乙方对仓储物除于寄托时,非因过失而不知仓储物有发生危险

  第七条 本契约终了后甲方即无继续堆藏及保管仓储物的义务,而应将寄托物返还于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但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应即返还仓单与甲方,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拒绝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当期限请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将寄托物付诸拍卖。

  第八条 甲方依前条 规定行使拍卖权,就寄托物拍卖其所得分,扣去因拍卖所生的费用及保管费及甲方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田,以及因迟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费用,如有剩余甲方应将余额交付于应得之人。

  第九条 甲方因仓储物的性质或瑕疵所生损害的赔偿以达清偿的目的,对于仓储物可行使留置权。

  第十条 甲方对于寄托物堆藏自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责,如就其所保管仓储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除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应为自己保管仓储物,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仓储物。

  第十二条 甲方未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亦非习惯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者,对于寄托物因此所受的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保管期间经双方约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前项期间内甲方不得任意请求移去仓储物,但甲方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为堆藏保管时,虽在期间中亦可随时请求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条 保管期间届满后甲方应将仓储物及其所生孳息一并返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五条 甲方返还仓储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仓库所在地为之。

  但寄托物如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转使第三人代为保管的,得于仓储物的现在地返还。

  第十六条 甲方在保管期间如有第三人就寄托物对甲方提起诉讼,主张寄托物系其所有而对甲方诉请返还或就寄托物为假扣押假处分的执行时,甲方有应即时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对于仓库堆藏的仓储物发生霉烂、发酵、蒸发变质等有减少价格之虞时,应有从速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对于前二条 危险通知的义务如怠于履行、致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序维护权利因此所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之责。

  第十九条 甲方因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请求,应许其检点仓储物使其可查悉仓储物的现状以防止其损坏灭失或其他减少价格的危险,亦应允许其摘取样本,甲方绝无异议。

  第二十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同时应由仓库簿填发仓库交付乙方收执。

  第二十一条 前条 仓单如遗失、被盗或灭失时可请求补发。但应先由乙方或仓库单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序宣告其原填发仓单为无效后,始得请求补发。

  第二十二条 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于仓单填发后认为有将仓储分割为数部分以便分别处分的必要者,甲方自当应其请求为之分割换发各该部分的仓单,但原仓单同时由持有人交还甲方收回。

  前项分割仓储物及填发新仓单的费用由请求人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除寄托物灭失保管期限届满,或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致给付不能解除条 件成就解除权及撤销权的行使等一般法律行为的消灭原因而归于消灭外,在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均值得随时终止契约而请求返还寄托物。

  寄托物标示(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仓储合同 篇5

  存货人: (甲方)

  仓管人: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

  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 年 月 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份(正本__份,副本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仓储合同 篇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了加强双方责任,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仓库租金计算

  1.为了提高仓库使用率,确保物资安全,经协商,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二、货物进出库手续

  2.为加强进、出库管理,甲方应按时通知乙方年度、季度、月份进货计划、以利乙方安排各项劳务计划,及时做好收发工作。

  3.货物入库一律凭甲方规定凭证所列数量、名称,核点无误后,乙方按规定通知甲方及时记账备存。

  4.货物入库前,乙方负责卸车,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会同有关部门作出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甲方与有关部门处理。

  5.凡是货物出库一律凭甲方规定的凭证办法发货,否则不予办理。

  6.货物进、出库过程中,如发生差错、事故,应由责任方负责。如因乙方保管不妥,或装卸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需要发往外埠的货物,甲方应在铁路规定的时间内,向铁路部门申请车皮计划,然后通知乙方向发站办理请车,并及时办理整车发货事宜,有关铁路运杂费用暂由乙方垫付,然后再向甲方结算。

  三、劳务费的结算

  8.凡整车到达乙方专用线装卸(包括上下盘站作业)进库费每吨收____元,出库费每吨收____元。(如火车发货仍按____元)为便于结算应在入库时一次收清,出库不另收费。

  9.凡甲方在乙方专用线上卸车后,组织直发货物,进出库每吨各收_____元,直发货物各项手续均由甲方办理,乙方只负责装卸劳务。有关数量、质量、外观由收货人负责。

  10.凡汽车到达货物进、出库每吨收_____元(入库前视同第四条办理)

  11.凡整车到达专用线的重载车辆,每车皮吨按一元计收过轨费,取送调车费每节_____元,由乙方垫付,月底向甲方结算。乙方结算时应将发站、车号、吨位抄写一份送甲方核对)。

  四、其他事项

  12.甲方如需乙方汽车运输及装卸货物时,其费用标准按北京市运输公司规定计算。

  13.甲方需乙方在库内提供劳务时,所需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乙方提供劳力工,每工时按_____元计算。(不足4小时按半工日,超过4小时按一工日)

  14.为确保库存账物相符,每月末双方对账一次,如发现库存不符合应及时查清,以免影响正常收发、储备。

  15.乙方在每月末提出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向甲方开户行托收结算。

  五、共同责任

  16.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本协议继续生效,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安排调整仓库。终止协议时,双方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密切协作,争取尽快出库,最迟在三个月出清。

  17.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8.本协议一式____份(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仓储合同 篇7

  受委托方上海中济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负责人吴海荣

  受委托方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澄江路1005号

  委托方上海攀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方负责人徐瑛

  委托方地址肇嘉浜路288号鼎新大楼1405室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确立合作关系,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产品资料所示的品名、货号及操作储存要求进行货物的装卸、储存及运输。

  第二条 乙方将物品寄托与甲方营业澄江路1005号仓库堆藏及保管和运输,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三条 甲方对于寄托物堆藏自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责,如就其所保管仓储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条自乙方首批货物入至甲方仓库起的一个月内,出货时乙方会派专人到场协助甲方专人入库、理货、发货、盘点等相关事宜。待甲方对产品规格包装了解掌握后,甲方应自行承担理货、发货等相关事宜的责任。

  第五条 货物入库时,乙方会派专人到场协助甲方将货物入库,由甲方签收单据。

  第六条 每月月底,乙方会派专人到场协同甲方对货物盘点。

  第七条 在报表完全正确情况下,当实物出现盘亏时,由甲方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八条 乙方会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将货物准时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九条-1日期从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10月26日一个月内,乙方派专人到场协同发货,如发生货物发错,乙方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如发生货物发错,甲方承担全部运输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对运输的货物认真负责安全,对于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遗失、短缺、损坏、人为的变质,由甲方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第十三条 甲方把运输货物的运输凭证于发货当天邮件或传真给乙方,运输凭证需注明日期、运单号、发件人、收件人、始发站、目的站,件数、重量、货物类型,结算金额等,并盖章。以便乙方存根,方便结账。

  第十四条 每月最后一天为库存盘点日,如遇节假日顺延,盘点后由甲方提供当月货物库存明细报表、运输费用表,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给乙方,以便双方对账。在对帐中,双方账目产生差异时,甲方应当协助乙方查清差异。

  第十五条 付款采用月结方式,每月1-5号出对账单,经甲乙双方对账无差异后,由乙方结算费用给甲方,结算时间为每月5-10号,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六条 如果乙方需要,货物由甲方仓库和乙方所在地互相调拨,甲方应协助乙方将货物调拨到乙方所在地。

  第十七条 乙方认为需要为货物在途运输另外自行购买保险时,甲方应于货物出库当天提供到达目的地车辆的车牌号码以传真或邮件形式给乙方。

  第十八条 保管期间经双方约定自20xx年 9 月26 日起至20xx年9月25日止。任何一方解除协议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甲方应为自己保管乙方仓储物,不得使第三方代为保管仓储物。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使第三方代为保管者,对于寄托物因此所受的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返还仓储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仓库所在地为之。

  第二十一条 双方未尽事宜,再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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